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最新消息:合肥網約車1月1日起正式實施

發(fā)布時間:2017-01-03 分類:行業(yè)資訊

在12月23日,合肥市已經正式發(fā)布網約車實施相關細則,并根據文件出臺進度和市場實際情況,《實施細則》和《指導意見》在2017年1月1日起正式實施且有效期為1年。

合肥網約車

交通部門在對征集到的意見和建議進行梳理歸納、認真研究的基礎上,對三個征求意見稿中的72處內容進行了修改。其中,在《實施意見》中,刪除了“網約車平臺公司未履行承運人責任,發(fā)生嚴重違法違規(guī),服務質量測評不合格的,市道路運輸管理機構將暫停受理其新增車輛和駕駛員注冊業(yè)務”的內容。

在《實施細則》中,第一條法律依據中增加了《出租汽車駕駛員從業(yè)資格管理規(guī)定》(交通運輸部令2016年第63號)、《安徽省道路運輸管理條例》,使細則法律依據更充分。

引人關注的是,第四條第二款修改為:“市轄四縣一市網約車的經營服務管理,可以參照本細則執(zhí)行?!钡谑粭l第(五)項修改為:“車型標準高于市區(qū)主流巡游車;燃油車輛軸距達到2650毫米以上、排量達到1.6L或1.4T以上;新能源車輛軸距達到2500毫米以上或續(xù)航里程達到250千米以上?!?

在《指導意見》中,進一步明確了合乘服務提供者、合乘參與各方的權利、義務及責任;明確了合乘平臺要通過技術手段做好合乘出行管理工作,嚴格審核并實名注冊登記合乘雙方及合乘服務車輛信息;明確了合乘平臺發(fā)布的合乘出行信息具體內容。